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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是指國家根據國防需要,動員和組織群眾采取防護措施,防范和減輕空襲危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存戰爭潛力。可以說,人民防空是對抗空襲的城市“盾牌”,是“不帶槍的國防”。
人民防空實行長期準備、重點建設、平戰結合的方針。人民防空建設要在平時和戰時發揮作用,實現戰備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的統一。
戰備效益,是指人民防空工作或設施在戰備中產生的效果及其具有的價值。
人防是國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戰備設施和戰備資源。戰備功能是人防的首要功能、基本功能。
自從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空襲作戰以來,空襲與反空襲(防空)這對孿生兄弟就在相互對抗中相伴而生,共同成長。我國人民防空從20世紀三十年代起步,歷經近百年滄桑,現已成為保存國家經濟潛力、穩定民心士氣的重要手段和載體,完全能夠有力應付現代戰爭及重大災害事故,有效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從國家發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性,構筑好人民防空的“地下長城”,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提供安全保障,是人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隨著現代戰爭不斷演變,空襲已成為主要作戰樣式之一,毀傷效力空前加大,防空難度前所未有,空襲目標更加多元。新形勢下,人民防空以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為重點。可以想見,如果把電力斷了、網絡癱了、交通毀了,就會使群眾產生恐慌心理,使社會穩定受到影響,直接左右戰爭進程和結局。失去人民防空這個護國護民的堅固盾牌,就不可能做到有備無患、懾止敵人,保護群眾、保障打贏。
社會效益,是人民防空工作或設施所產生的效果給社會公民在精神、物質等方面帶來的利益。 人防雖是為戰而生的產物,但畢竟戰時少、平時多,做好平戰結合這篇大文章是各級人防部門的重要任務。深入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在城市開發建設和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統籌推進人防建設,把人防工程作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重要載體,充分發揮地下資源潛力。非國家保密的人防資源都可向社會開放,發揮人防的公共服務功能,從實際出發,把人防工程用作地鐵、停車場、商業街等公共服務設施;發揮人防的應急救援支撐功能,將人防指揮通信系統納入城鄉應急救援保障體系,用于應急支援。人防警報器可利用為平時的農村、社區廣播,人防疏散基地、宣教基地可利用為市民休閑娛樂場所。 增強平時服務功能,是以不損害戰備功能為前提的,任何以降低戰備功能的手段來換取增強服務功能的做法都是不允許的。人防部門要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謀劃人防工作,從設計開始就要兼顧服務功能,做到戰備功能、服務功能雙促進、雙提升。? 經濟效益,是指人民防空工作和設施在經濟活動中產生和得到的經濟效果。 考慮經濟效益,有利于促進人防可持續發展。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利用、誰受益”的原則,在完善平戰轉換方案、不影響防空效能的前提下,鼓勵將已建人防設備設施利用起來,創造收益。健全政策措施,完善法律法規,形成人防收益反哺人防建設的激勵機制,促進人防事業良性發展。 推進市場化改革,拓寬投融資渠道,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人防設施建設、經營和管理,把人防工程作為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重要載體,發揮地下資源潛力新增人防工程停車位。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人防設施建設、經營和管理。通過多元投資方式,以社會資金為主、財政資金為輔,打造了地下商業一條街、廣場地下商城等一批平戰結合的龍頭項目。 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戰爭形態的新變化、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給人民防空帶來更加嚴峻的挑戰,賦予更加艱巨的使命。我們應努力建設“應戰能力強、服務能力強、支援能力強”的現代人民防空,不斷提高人民防空的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努力鑄就堅不可摧的“護民之盾”,全面履行戰時防空、平時服務、應急支援的使命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