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是抵御侵略、遏制戰爭的有效手段,是保存戰爭潛力的重要措施,是現代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人防工程既具有國防性、公益性和非競爭性的本質特性,又具有與城市建設緊密聯系,受城市建設規劃和社會投資主體具體投資項目制約的特性。這些特性決定了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人防工程建設,既要緊緊依靠政府和行政手段,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既要堅持依法行政,做好人防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大文章,把人防工程建設重點融入經濟建設大潮中,走產業化經營之路,實現人防工程建設超常規發展。
搞好城市人防工程建設規劃,并依法將其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是實現人防工程建設超常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沒有一個布局合理的建設規劃,城市的人防工程建設只能是雜亂無章的,地下土地資源就會白白浪費,甚至造成歷史的遺憾而難以彌補。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人防工程建設,首先是要搞好人防工程建設規劃并將其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按照要求進行開發建設。城市人防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必須按照人民防空法的要求,緊密結合城市的政治、經濟、軍事目標分布現狀和發展規劃進行制定。同時,在確保戰略效益的基礎上,人防工程建設規劃必須主動貼近經濟建設主戰場,抓住加快城市化進程的大好機遇,把城市地下空間敘談作為和地下空間同等重要的土地資源,按照經營城市的理念來規劃設計和開發經營,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經營,把人防工程建設成為城市的第二生存的生活空間。搞好城市人防工程建設總體規劃,要充分運用市場經濟規律建立“規劃、建設、管理一體化”的城市地下空間管理體制。要堅持戰備效益與經濟效益并重的原則,對工程規劃項目認真進行“三個效益”的論證,對工程的使用前景、經濟開發的可行性進行科學分析,對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進行科學預測,自覺按市場需求建設開發地下空間,促進人防工程建設的良性發展。
結合民用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整個城市防空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戰時人口隱蔽疏散的最有效的手段,是提高城市整體防護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依法加強人防工程建設的關鍵。但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許多建筑單位受利益的驅使不能自覺改造甚至有意逃避防空地下室的建設。因此我們要緊緊依靠人防法律、法規賦予的職權和政府的行政手段規范防空地下室的建設。一是要不斷加大人防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人們對建設防空地下室的重要意義的認識,為人防執法創造良好的環境,二是要進一步加強人防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改善執法方式,嚴格執法行政,嚴格按照人民防空法和國家有關文件精神要求,加強防空地下室的建設。要堅持“以建為主,以收促建”的原則,不斷規范投建程序。嚴格審批手續,促進防空地下室的依法建設。城市建設是一項長遠而又重要的工作,完善城市設防功能是一個城市長遠、持續、高速的必備條件,一個城市離不開人防工程的支持,實踐一再證明,只有堅持運用市場經濟規律建設人防工程,才能優化人防工程建設的戰備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堅持了這一規律,我們的人防事業就會蒸蒸日上,蓬勃發展,違背了這一規律我們的人防建設就會失去生機和活力。因此,我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人防工程,就必須堅持走外向型發展道路。
加強人防部門的行政管理職能,人防工程主要歸屬于國家人防委下的各級人防辦管理,在地下空間開始利用初期,地下建設以人防工程為主,下地資源開發的經濟利益不明顯,甚至被認為無利可圖,地下資源管理權之爭矛盾較小,人防工程管理工作較為單純,隨著城市經濟的快速增長所帶來的城市地面空間擁擠,地下空間資源的重要性和優越性越來越明顯,人防部門應從國家長遠利益出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堅守人防陣地,在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的前提下,積極發揮自己的行政管理職能。人防建設是國防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增強國家整體防衛能力的重要措施。在和平時期,堅持走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道路,增強城市整體防災救災能力,是人防部門的職責所在,人防部門應通過有關新聞媒體或宣傳等途徑,廣泛宣傳人防工程是城市發展不可或缺的生命工程,增強公民防災救災的自我保護意識,尋求公民對人防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幫助,消除人們對人防工作的某些誤解。對于城市中心、居住區中心和文化活動中心、碼頭、車站等城市經濟、文化活動中心,對外樞紐和人群相對較為集中的地區的開發建設,要堅持地上、地下綜合規劃,統一施工,必須考慮防空、防災的地下人員掩護空間,避免災害和空中襲擊所造成的人員大量傷亡。在規劃建設城市生命線工程時,如地下水庫、地下輸配電站、地鐵工程主干輸水管道等,應保證它們有足夠的防災抗震、防空抗毀等防護能力,提高城市綜合抗御災害的能力。